厦门市吉安商会爱心基金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

2016-04-15 00:00:00 厦门市吉安商会 508

厦门市吉安商会爱心基金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

厦门市爱心基金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16年4月9日在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井冈山土菜馆举行。出席会议的有:代主席郭湘花;秘书长李锦焕;执委宋彪、李正泉、左健。出席人数超过应会人数的三分之二,会议决议有效。列席会议的有:邹士勇、彭淑梅。爱心基金委员会代主席郭湘花主持了会议。会议讨论了以下议题并一致通过的决议如下:

1、关于商会爱心基金的定位问题。

商会爱心基金是经商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成立的,商会爱心基金委员会是由商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。因此,商会爱心基金是商会内部的一个基金,爱心基金委员会是商会内部的一个机构,基金和基金委员会的所有活动都局限在商会内部。

商会爱心基金是以帮助商会的困难会员、顾问为主要宗旨的,可以采取合法方式在商会内部进行募捐;商会爱心基金无权对外进行募捐,但可以接受商会外部给商会的赞助,也就是说外部给商会的赞助如果指定给爱心基金的话,可以由商会接受,然后划转给爱心基金。

2、关于爱心基金专用账户问题。

   根据《厦门市吉安商会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商会设置专用账户,专款专用,并且定期公布商会爱心基金的收支情况。 基金委员会征求了商会财务人员的意见,并借鉴兄弟商会的做法,为便于财务操作,决定:建立一个以爱心基金用户名的帐户,由商会财务人员保管,今后爱心基金的资金进、出都必须经由这个帐户,并定期公开帐户的收支情况,公开的形式包括在商会Q群、微信群公布和在商会设立专门公告栏。

3、爱心基金委员会表决规则。

爱心基金委员会对各事项的表决需三分之二多数同意方为通过。

4、基金委员会秘书长和秘书分工。

   按《厦门市吉安商会爱心基金委员会组织架构》第(四)条秘书长的主要职责: 

1、主持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委员会决议;

2、组织实施基金年度公益活动计划;

3、拟订资金的募集、管理和使用计划;

4、代表基金签署重要文件;

5、起草各种相关文件,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;

6、负责财务工作,保持合理、清晰的财务制度,对每一笔捐款及资助的每一位人都要精确记帐,实行帐目公开、透明;

7、负责在公告栏公布各种活动资料,发布重要通知通告。

其中第7条主要由爱心基金委员会秘书谢金英执委负责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厦门市吉安商会爱心基金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411